各教学部门:
接上级部门通知,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遴选建设工作已经开始。经研究,我校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推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通过验收的校级精品课程。
2.本次申报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验收的课程允许同时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要求按时提交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材料)。
3.已经是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4.鼓励不同种类课程申报。各课程负责人在申报时可参考《2003-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统计表》(附件2)。对于入选省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4门(含4门)的同种课程,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其中本科课程有:有机化学(7门)、分析化学(5门)、高等数学(5门)、数学分析(4门)、高等代数(4门)、机械设计(4门)。
5.推荐国家精品课程从2006年以来的省精品课程(含本次推荐的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对于2010年教育部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附件3)不得申报。
(二)申报课程要求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附件4)。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三)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省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省精品课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河南省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省各高等学校。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文档,要求填写准确、完整。
2.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5),一式五份,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3.课程支撑网站。建设要求详见附件6。
4.其他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精品课程申报材料于2010年2月22日9:00-11:30交于北区基础实验楼305室。
(三)网上申报
今年将采用河南省网上精品课程评审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学校确定推荐的精品课程,其课程负责人通过“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站(http://jpkc.open.ha.cn/)在线填报精品课程申报表,具体申报流程请参阅网站首页的说明。
课程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并密切注意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网上有关通知和说明,以免因服务器关闭而影响申报。
三、其他事宜
1. 各课程负责人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支撑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授权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审看课程申报表、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
2.申报课程被评为省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3.河南省教育厅将对省精品课程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省精品课程称号。对于2003至2010年的省精品课程,河南省教育厅将按年度单独进行复核。具体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4.各课程负责人要积极争取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多渠道,多途径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相关申报办法和信息请到“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查询。已由河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不得再通过其他途径推荐。
5.联系人:张 超;联系电话:13939067199。
联系人:周文洁;联系电话:13733833751。
由于本次申报推荐工作处于寒假假期,且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克服困难,同心协力,一起做好此次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2.2003—200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统计表
3.2010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
4.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5.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
6.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要求
7.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分类体系
教务处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