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机关党委、信商党委、直属支部):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自愿交纳1000元以上的由我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汇往中组部并由中组部出具特殊党费收据;自愿交纳500元—1000元的由本人直接汇往省委组织部并由省委组织部出具特殊党费收据;自愿交纳500元以下的由我校党委组织部出具收据。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71—62506882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中原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