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开庭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6-04-23点击:[]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4月21日,我校特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到龙湖校区进行现场开庭,公开审理戴某某诉姜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0余名师生代表现场旁听,沉浸式感受真实的法庭审理,“零距离”体验司法审理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谨性。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规范有序。合议庭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资深法官组成,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原告戴某某系名称为“一种简易结构型水龙头”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认为被告姜某某未经其许可,擅自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水龙头产品,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案件审理依法定程序推进,当事人身份核对、权利义务告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循序展开,丝丝入扣,严谨而又高效。法官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厘清案件细节,展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与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同学们全程专注旁听,切身感受司法程序与法律威严。

此次“开庭进校园”活动,是我校深化实践育人、推进校地法治协同的重要举措,也是2026年法治文化节的重要活动之一。将真实知识产权案件庭审搬入校园,以鲜活案例让师生零距离感受司法审理程序、理解法律适用,有效弥补了课堂教学与司法实践的差距。

(通讯员 杨树林 李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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