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原工学院的委托,就中原工学院2020年社科科研设备采购(二批)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评审,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2020年社科科研设备采购(二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0-160
三、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总预算为:93.14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A:10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B:12.5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C:29.94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D:9.7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E:31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项目A 服装款式与造型设计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无人机系统 |
1 |
|
2 |
VR设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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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翻译设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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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B 高校物流大数据采集与分析决策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数据分析软件 |
1 |
|
2 |
数据分析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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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本分析软件 |
1 |
|
4 |
优化程序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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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字图像采集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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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图像采集变焦镜头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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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图像采集变焦镜头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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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便携式移动工作平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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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C 图像处理技术再服装中的应用项目设备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移动笔记本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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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移动硬盘(含打印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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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度学习计算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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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激光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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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清工业相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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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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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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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D 网球运动员身体机能数据采集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穿线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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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球拍 |
4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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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球拍 |
4把 |
|
4 |
网球拍 |
4把 |
|
5 |
网球拍 |
4把 |
|
6 |
网球线 |
2大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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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训练球 |
30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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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E 智能家居三维交互空间虚拟仿真设计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三维交互虚拟采集设计系统 |
1、测量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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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人机飞行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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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量软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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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理软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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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图形采集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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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图形处理工控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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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便携式图形处理工控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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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年12月2日在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六、评审信息
日期:2020年12月14日 14:30分
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第2评标室。
磋商谈判小组成员:张佩英、韩武军、李中亚
七、成交信息
项目A成交供应商:河南闻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99800元人民币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附7号1号楼4单元6层西户
项目B成交供应商:河南豫之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124680元人民币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南、天河路东119号楼1单元4-5层402
项目C成交供应商:河南豫之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298880元人民币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南、天河路东119号楼1单元4-5层402
项目D成交供应商:郑州麦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95900元人民币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兴南街1号院5号楼3单元2层3号
项目E成交供应商:河南合生创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309200元人民币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116号中方园小区西区19号楼3单元5层西户
八、成交服务费:
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机构按预算价收取1.5%再优惠15%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项目A:1364.25元人民币;项目B:1705.3125元人民币;项目C:4084.5645元人民币;项目D:1323.3225元人民币;项目E:4229.175元人民币。(含税)
中标服务费缴纳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中标服务费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扶会计:0371-56602566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原工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新郑市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068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2、56058517
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