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经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23日起,对中原工学院原院长王宗敏同志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教职工、学生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有举报线索和意见建议的,可向审计组反映,审计组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505会议室
审计组组长:张居贵
副 组 长:刘书伟
审计组审计期间联系人:杨小娜
联系电话:18638617027
电子邮箱:896927213@qq.com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