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工学院优秀教学奖励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决定,对2015年度优秀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现将奖励结果公示,详见信息门户系统-校务公开-教育教学栏。公示期为10月14日9:00至10月17日9:00。如在公示期间对奖励结果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62506607 62506606
教务处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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