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90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校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将结果公示,详见信息门户系统-校务公开-教育教学栏。公示期为6月3日15:00至6月8日15: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62506607 62506842
教务处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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