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届社会艺术教育“百位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豫文人教〔2007〕57号)精神,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决定联合开展河南省第三届社会艺术教育“百位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具有10年以上社会艺术教育工作经历,现仍从事社会艺术教育教学工作。详见文件。
二、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有:(1)音乐类:器乐、声乐;(2)舞蹈类: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3)美术类:绘画、书法;(4)戏曲类:豫剧、曲剧、京剧。
三、报名要求
申报人认真填写《河南省第三届社会艺术教育“百位名师”申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4项必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标准照片4张。
2.300字以内个人简历和电子版各1份。
3.教学录像光盘1份(DVD或VCD),时间20分钟以内。
4.学生资料登记表1份。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国家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
四、报名办法
所有文档材料的电子版文档须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可使用USB盘或通过OA报送。请各部门务于2007年8月3日,将所有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有关评选办法、申报表、学生登记表等可从该网站(Http://www.hawh.cn)下载。
附件:豫文人教〔2007〕57号文件
人 事 处
200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