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协商,兹定于9月14日(本周五)集中扣划学费。为保证扣划学费数据的顺利对接,9月14日暂停收费一天,原定9月15日的截止交费日期顺延至9月17日。
凡在规定时间仍未交清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按中工政[2006]3号文办理;学生未及时注册,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财务处
学生处
2007年9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师生收看教师节专题节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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