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郑州市全民医保卡已经办理完毕,凡在学院社区登记办理的教职工及家属,请于11月25前到学院社区居委会领取医保卡,否则将无法于12月1日首批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学院社区
2007年11月7日
上一条:关于部分处级干部任前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部分处级干部任前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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