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政〔2008〕360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附件)。每项《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型),其中一份附相关材料即可。
3.请于2008年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 森 电 话:0371—62506920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技处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