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精神,2008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星期一)至10月5日(星期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课程按校历执行。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0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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