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供暖工作已于11月15日在三区同时开始,为了让您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现将一些采暖注意事项予以告知。
一、供暖时间和采暖温度
供暖自11月15日起连续供热120天,至明年3月15日(依天气变化可能会适当调整供暖时间),采暖室内温度为18℃±2℃。
二、供暖期间应注意:1、楼道或室内暖气管道上的阀门要开启;2、供暖前几天要经常将暖气片后面的排气阀轻轻打开,待见到出水后关闭,以免产生气堵现象。
三、使用采暖设施应注意几种现象,以免影响您的采暖效果或对您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1、采暖设施不得随意改动;2、不要排放采暖设施里的水(水中含有防腐类化学药物);3、门窗不要常开;4、不要在暖气片上堆放杂物。
四、如果您室内暖气漏水请立即报修。
如果您的采暖设施出现故障或者采暖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请拨打维修服务电话:62578182(南区动力供应部办公室)
62578025(南区维修) 67698927(北区维修) 67698045(西区维修)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后勤服务总公司动力供应部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