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临近年终,为保证财务年终决算,经财务处研究决定,本年度的报帐日期截止到12月15日。请各部门抓紧时间报帐并及时清理以往个人欠款,对长期拖欠公款又无合理情况说明者,年终将从部门津贴中扣除。另外,请各部门在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支票本(从2008年开始拨入经费的支票本)收齐,送财务处进行结算。
财务处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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