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近期,我校部分干部岗位进行了调整,根据学校规定,教职员工校内调动时,原所配行政办公设备不能带入新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现将各部门的行政办公设备明细账一并下发,请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认真核对(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日期、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资产责任人发生变更的,请填写《中原工学院资产交接单》(表格可在国资处网页“下载空间”处下载);若出现有资产所在部门发生变动的,请填写《中原工学院物资设备内部调剂单》(表格在国资处网页“下载空间”处下载)。
请各部门于3月10日前将资产交接相关手续报送国资处。联系人:耿红 办公电话:625061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织部
200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