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06年度校专利奖励、2007和2008年度校科研成果奖励、2007和2008年度校高层次纵向研究项目配套经费等议题已经科技处汇总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2006年度校专利奖励根据《中原工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奖励办法》(中原工学院科文[2004]3号)文件执行;2007年度校科研成果奖励根据《中原工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奖励办法》(中原工学院科文[2004]3号)和《中原工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中原工学院科字[2001]第4号)文件执行;2008年度校科研成果奖励根据《中原工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中工科文[2009]3号)文件执行;2007年度校高层次纵向研究项目配套经费根据《中原工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中工科文〔2004〕4号)文件执行;2008年度校高层次纵向研究项目配套经费根据《中原工学院高层次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工科文[2009]4号)文件执行。
各部门或各位教师请到科技处主页公告栏查看相关内容,如对奖励或配套经费有疑义,请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10月15日下班前)通过电话或OA向科技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2506884(奖励);62506625(配套经费)
科技处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