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气温骤降,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一个温暖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后勤服务总公司决定提前供暖,自2009年11月11日起在三区同时开始,为保证采暖效果,现将采暖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暖时间和采暖温度
供暖自2009年11月11日起连续供热125天,至2010年3月15日结束(根据天气变化可能会适当调整供暖时间),采暖期室内温度为18℃±2℃。
二、供暖期间注意事项
1.确保楼道、室内暖气管道上的阀门开启;
2.供暖前几天要经常将暖气片的排气阀轻轻打开,待见到出水后关闭,以免产生气堵现象。
三、使用采暖设施应注意以下四点,以免影响采暖效果或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
1.采暖设施不得随意改动;
2.不要排放采暖设施里的热水(水中含有防腐类化学药物);
3.确保门窗密闭,减少开窗换气次数;
4.不要在暖气片上堆放杂物,影响散热效果。
四、如果室内暖气漏水请立即报修
采暖设施出现故障或采暖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请拨打维修服务电话: 62578182(南区动力供应部) 62578025(南区维修)
67698927(北区维修) 67698045(西区维修)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