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总体部署,2011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豫工作或被在豫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
(4)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或经河南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被聘为国家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5)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3.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已获得过省杰出青年和杰出人才计划(基金)资助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2.根据省科技厅文件要求,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我校限额情况: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计划限1项、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限2项。
3.对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领军人可以单独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计划项目。
4.申报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须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请书》(见附件3)各一式六份。
5.附件材料: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请参考项目申请书填表说明中的要求准备。
6.各院部请于6月1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及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人:王雅 刘小麓 联系电话:62506625
附件:1.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指南(2011年度)
2.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
3.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4.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5.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