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09—2010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撰写或制作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
1、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
2、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理论文章;
3、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查、课题、研究报告等;
4、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复印件一式4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一式5份。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份,未正式发表但可以证明成果完成时间的材料一份。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不予受理。申报成果的学科分组,原则上以个人认定为准,参评者需在申报表上注明类别,参评者每人限申报一项成果,二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本次申报由院系负责审核、汇总。于2010年11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蔡森 联系电话:62506920
附件:1、2009—2010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09—2010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