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中纺协函[2011]2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拟开展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纺织服装人才培养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
2、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良好效果;
3、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4、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5、已申报有关的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纺织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1、申报人需填写《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四份);
2、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3、申报院(部)填写《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4、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限装一项),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正反两面;
5、上述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与纸制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档材料以OA形式发至教务处教研科,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62506607 62506005
附件: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中原工学院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