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各类省部级项目优秀成果以及有前期学术积累的其他优秀研究成果,只要尚未出版,均可申报。
2.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万—50万字,最多不超过80万字。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进行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5.申请人要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见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3.包含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张。
申请材料一般不退回,请注意保留底稿。
申报数据录入一律采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栏目下载。
三、报送时间
有意申报者请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包括:成果打印稿5套;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成果概要7份(夹在申请书内);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wkcjz.dbf文件,此数据表,“学科分类”及“所属系统”可不必填写。)请于7月15日前通过OA发送科技处蔡森收
联系人:蔡 森
联系电话:13903713121
附件:1.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2. 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技处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