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资产的完整及管理的延续性,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此次学校中层干部换届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干部岗位变动原则上不得将原岗位的办公设备带到新岗位继续使用。
2、 干部岗位变动后需将属于自己名下的办公设备办理《中原工学院行政资产交接调剂单》(表格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相关下载”处下载)移交给接替岗位的干部。
3、 干部岗位变动后已到新岗位工作资产暂无人员交接的应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以上手续应在2013年4月15日日前办理完毕交国资产处备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