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实施我校公务卡支付结算业务,提升公务卡支付比例,不影响正常报销业务,现将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设立一个月过渡期,我校将于2013年12月1日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业务,届时财务处将对可用而未用公务卡结算的票据不予报销。
2.为方便教职工了解公务卡报销有关知识,财务处出台了《中原工学院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原工学院公务卡基础知识问答》,详见中原工学院信息门户系统校内公告和财务处网页,请尽快熟悉并遵照执行。
3.办理工商银行公务卡的教职工,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任一工商银行网点激活同时设置密码。
4.办理建设银行公务卡的教职工,银行近期将进行电话回访,届时请确认,收到公务卡后按照信函所述流程尽快激活。
5.在过渡期内,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公务卡改革制度,引导教职工积极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消费支出,减少现金支出。过渡期后,因未使用公务卡无法正常报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的意见
财务处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