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拓教师国际化视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实现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总体目标,根据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项目合作协议,就选派部分教师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2-3名。
二、选派条件
(一)专业方向
根据协议中关于专业的要求,选派人员可攻读以下四个学科的博士学位:纺织科学与技术、纺织管理与营销、纺织设计与设计管理、材料科学。
(二)人员范围
选派人员应为我校具有上述四个学科相关专业背景的学科团队成员。各院(部)结合本部门师资队伍状况以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择优推荐。
具体条件如下: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两年(不含在外脱产学习时间)以上,校级及以上学科团队成员,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心健康,工作学习表现突出,专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大,学成回校后能够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
2.具有硕士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英语满足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的入学要求。
三、选派程序
(一)部门推荐。各院(部)组织申报,召开部门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择优推荐排序,并将推荐结果在部门公示三天后报人事处。
(二)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根据各院(部)推荐情况,会同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
(三)学校推荐。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部门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拟定选派对象。对拟定的派出对象在校园网公示三天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四)面试。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共同组织面试,确定正式派出人员。
(五)派出。
1.正式派出人员由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2.派出教师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出国进修具体时间,并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签订《中原工学院资助教师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
四、相关待遇
1.派出教职工在规定的进修时间内,享受全额工资待遇,所聘岗位不变,工龄连续计算。
2.学校提供攻读博士学位全部学费。
3.每月发放生活费100美元。
4.提供出国去程及按期回国返程的各一次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五、派出管理
(一)派出人员在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一个月内,主动与所在院(部)和人事处取得联系,告知联系方式,并与学校保持联络,每学期末与院(部)、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联系一次,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二)派出人员在学习结束时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留学总结报告(不少于五千字)。
六、相关问题
(一)派出人员学成回校工作后,在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十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须经学校同意。对于服务年限不满提出调离者,脱产进修期间学校支付的工资及学费、生活费、路费等全部费用按每年10%折算,扣除已服务年限后退还学校。
(二)派出人员在毕业后须按时回校工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延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不归者,需退还学校为其支付的工资及学费、生活费、路费等全部费用外。
(三)派出人员需确定一名以上担保人,其中第一担保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派出人员进修期间,担保人应与其密切联系,认真协助学校督促派出人员履行协议并按期回校工作。如进修人员发生违约行为,担保人应协助学校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如派出人员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由担保人承担进修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七、选派工作是开拓教师国际化视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有效手段,对我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希望各部门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本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积极选派。
八、报送材料
(一)部门推荐报告,报告中需注明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中原工学院选派部分教师赴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表》(附件),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于请于2014年3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62506818。
附件:中原工学院选派部分教师赴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表
人事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