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普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纪念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专题报告会
时 间:2014年12月2日上午8:40
地 点:南区4#楼311学术报告厅
主 讲 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王肃教授
参加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纪念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专题座谈会
时 间:2014年12月3日下午14:30
地 点:南区行政楼301会议室
主 持 人:党委副书记刘志刚
参加人员: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法学院、思政部等部门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代表、团总支书记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
三、纪念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校园宣传活动
时 间:2014年12月4日中午
地 点:南区“滴水涌泉广场”
参加人员: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
纪念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广大师生要踊跃参加上述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认真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为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党委宣传部 法学院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