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教师、学生社团及各业务指导单位:
根据《中原工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中工学〔2020〕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工作,规范日常管理,激励和引导教师更好地指导社团发展,提升社团成员的综合能力,推动学生社团规范化、有序化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及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
2025-2026学年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活动管理、业务指导等方面指导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断提高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等政治安全领域管理;
(二)重视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对社团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进行指导;
(三)认真做好学生社团活动过程化管理,对学生社团所有活动进行线上审批,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各类社团活动两次;
(四)关心学生社团成员成长,定期与学生社团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团成员见面会;指导社团纳新及骨干成员换届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团骨干工作会议;
(五)经常性地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引导学生社团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学生社团活动。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20%,考核结果应用于续聘及评奖评优。
(二)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评、学生社团评价、业务指导单位评价共三个部分组成: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评(20%)。指导教师结合年度工作指导情况,填写《中原工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自评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内容支撑材料,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及2025-2026学年指导学生社团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果由校团委社团部协同社团共同核实后确定。
2.学生社团评价(20%)。各学生社团认真组织开展指导教师评价工作,校团委社团部根据各社团总人数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社团成员开展评议。
3.业务指导单位评价(60%)。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根据本部门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及指导教师日常表现填写《中原工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业务指导单位)》(附件4),对其本年度指导学生社团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统一领导考核工作,根据指导教师自评表和指导教师履职自评材料,结合业务指导单位评分、学生社团评价分,综合认定考核结果。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
四、考核工作安排
1.各指导教师请于9月16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附件3、附件4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中心操场2楼205办公室)。未按考核方式提交材料的,该项考核分数视为0。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联系。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文乐:0371-62506937
郭 姗:0371-69975832
附件1:中原工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名单
附件2:中原工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名单
附件3:中原工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自评)
附件4:中原工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业务指导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