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专项整改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原工学院党委会会议纪要》〔2026〕4号要求,深入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面向校内遴选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遴选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遴选范围
具有校内事业编制的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干部。
三、遴选人数
5人。
四、遴选条件及要求
1.中国共产党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法治观念。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胜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5.辅导员须从事校内专职辅导员工作4年及以上。
五、有关待遇
本次遴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聘用任职条件聘用至相应级别的教师岗位,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应教师岗位的考核并兑现相应岗位的待遇,不再从事行政管理或专职辅导员工作。
六、遴选程序
1.宣传动员。各部门(学院)要及时传达本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遴选工作有关政策、条件、要求,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个人申报及部门推荐。有意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工作的人员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学院)审核基本条件、师德师风、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经部门(学院)研究同意后,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申报表(详见附件)于7月1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
3.资格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
4.面试考核。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选聘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综合协调及工作能力,确定拟聘教师人选。
5.公示。将拟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6.上岗手续办理。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按程序办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岗位聘用手续,纳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队伍管理和考核。
联系电话:62506818(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