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6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2027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经费申报的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项目面向我省在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开放申报,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应在国(境)外全日制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学位教育、访问学者、博士后科研、在国际知名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等;

(二)申报人回国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或尚未回国,但已达成就业意向协议),年龄一般不得大于四十五岁;

(三)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并能够独立主持科研开发工作并获得所在专业领域认可,申报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一定前瞻性。对于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国家重点关注的专业领域和生物育种、农业农学、文化艺术等我省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进行适当倾斜。

(四)在海外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取得博士学位、在本领域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前款规定的回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条件。

(五)诚信守法,在国(境)内外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资助标准及申报名额

(一)本经费入选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资助标准为1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评价意见1份(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申请人承诺书1份(附件1),承诺此次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2,含电子版),其中1份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论文:提供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及检索证明,无需全文,同时提交扫描版)。

(四)《2027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3,含电子版)。

请各部门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0点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综合办公楼208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拷贝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62506818。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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