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6〕108号),现开展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7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四类:河南省研究生一流核心课程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一流核心教材项目(以下简称“教材项目”)、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以下简称“案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项目(以下简称“工作站项目”)。我校分配的项目申报名额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2门、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3门,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2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2项,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9个,工作站2个。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项目
该项目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两个类别。
1.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
(1)申报课程原则上应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整体基础较好,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
(2)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3)教学团队优秀,课程负责人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除课程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研究及教学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
(4)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实效。
(5)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到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
(1)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课程整体建设基础较好,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
(2)申报课程须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注重将行业企业优质案例融入教学。课程须由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共同制定课程大纲,规划教学方案,充实教学资源。
(3)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丰富教学及校企合作经验。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职业素养高、教学能力强。除课程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数不少于2人。行业企业成员授课学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二)教材项目
该项目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两个类别。
1.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
(1)教材所属课程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教材名称与开设课程名称基本一致;教材书稿已初步编写完成,并有成熟的讲义及多媒体课件。
(2)教材应紧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能够突显学科特点与发展前沿,代表国内本学科同类教材的较高水平,反映研究生教学改革最新成果,有良好的通用性,适合研究生学习特点。
(3)教材主编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教材内容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组织拟定教材大纲和体例、统稿、定稿,对教材全部内容负责。编写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申报教材须经校级教材委员会审核同意。
2.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
(1)教材所属课程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教材名称与开设课程名称基本一致;教材书稿已初步编写完成,并有成熟的讲义及多媒体课件。
(2)教材应紧扣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须突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特点及要求。
(3)教材主编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材编写人员中,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数不少于2人。
(4)教材内容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组织拟定教材大纲和体例、统稿、定稿,对教材全部内容负责。编写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申报教材须经校级教材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案例项目
该项目分为“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两个类别。其中,“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须以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为主要目标。两类项目均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教学案例应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2.案例项目原则上应基于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进行申报建设。
3.案例项目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研究设计、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突出原创性、典型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为至少3届专业学位研究生讲授过与申报案例项目紧密关联的核心课程。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数不少于1人。
(四)工作站项目
2027年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项目设置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作各方已开展有实质性、制度化合作,正式签署有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在合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2.合作各方以适合研究生培养需要的研发项目为合作载体,研究生直接参与项目的程度高。
3.合作单位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较好的科研设备、较多的科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以及规范的科技和人才管理制度。
4.合作各方在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学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研指导、论文答辩把关、条件保障、生活管理等方面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合作协调、管理规范,具有专门的联合培养方案及培养管理办法。
校内推荐项目应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对已获校级立项的同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三、建设周期
课程项目、教材项目、案例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工作站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四、立项原则
1.坚持高端引领。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时区分博士培养和硕士培养两类,立项时优先支持博士培养项目。
2.强化数智赋能。各类申报项目须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对项目内涵进行丰富和提升,并最大限度实现线上呈现。
3.突出学科调整优化。加大对基础学科、超常布局的急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冷门绝学相关课程、教材等支撑资源建设的支持,立项时予以倾斜优先。鼓励超前研判识别未来科技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开发与其相适配的知识能力素养提升资源。立项时对45岁以下在一线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教师予以倾斜支持。
4.注重建设基础。所有申报项目均应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不具备前期建设基础的项目不予立项。
5.鼓励协同创新。鼓励不同高校相同相近学科专业或讲授同一门课程的主讲教师联合申报。
五、申报程序
1.限额推荐
校内实行限额推荐,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推荐限额为:工作站项目1个,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1门、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1门,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1个,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2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依据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同时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研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同类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过去5年内,未通过结项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主要成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2.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河南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书(附件2至8)及有关佐证材料。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案例项目还须包括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项目承诺书(附件9);工作站项目申报材料还须包括自拟的工作站建设方案、联合建设协议书。
(二)格式要求
1.文档格式
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且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
2.文档命名
(1)课程项目电子文档:以“2027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
(2)教材项目电子文档:以“2027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教材名称”“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教材名称”格式命名。
(3)案例项目电子文档:以“2027年度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依托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类别名称”“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依托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格式命名。
(4)工作站项目电子文档:以“2027年度工作站项目申报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联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三)材料上报
申报汇总表(附件1)须报送纸质盖章版一份和电子版,项目申报材料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电子文档。
材料报送时间:
工作站项目:2026年5月11日16:00前
案例项目:2026年6月11日16:00前
教材项目:2026年7月9日16:00前
课程项目:2026年8月10日16:00前
最终推荐申报材料须根据报送时间通过工作邮件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宜
1.申报材料中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和名称,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2022〕15号)填写。
3.各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4.资助经费到位后,各单位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完善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和惩处机制,对执行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约谈督办。
联系人:邢桂欣、朱晨迪 电 话:62506092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