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期为三年,我校将对2014年首批青年拔尖人才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共有17人(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拟定于六月初左右。
三、考核依据
《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暂行办法》
四、考核内容与程序
1.青年拔尖人才PPT演示汇报(8分钟);
2.专家提问和青年拔尖人才答辩(5分钟);
3.青年拔尖人才回避,专家集中评议;
4.投票表决。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按照考核人数20%确定优秀人员名额,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青年拔尖人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继续作为青年拔尖人才进行培养;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青年拔尖人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青年拔尖人才资助。
六、有关要求
青年拔尖人才考核对象要认真填写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任期总结报告,并按照培养目标情况准备8分钟PPT演示汇报,经院(部)审核后,于5月28日前提交青年拔尖人才任期总结报告纸质版2份(同时报送电子档)及PPT演示汇报电子档到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