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安排,4月29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二)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8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二)的课程调停。5月4日(星期五)上午凡14周岁以上的青年和学生放假半天。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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