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和我校教学安排,5月1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二)放假公休,共3天。5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30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二)的课程调停; 5月4日(星期三)上午凡14周岁以上的青年和学生放假半天。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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