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原工学院校内特聘教授评聘暂行办法》(中工政〔2014〕18号,附件1)及《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暂行办法》(中工政〔2014〕17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校内特聘教授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具体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范围
凡符合申报条件人选均可申报校内特聘教授,每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及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可推荐1人,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最多可推荐2人。
青年拔尖人才拟选拔10名左右。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1月1日)。
二、选拔条件、相关待遇、职责目标
校内特聘教授及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相关待遇、岗位职责或培养目标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部门推荐报告和汇总表(附件3)各1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中原工学院校内特聘教授申请表》(附件4)或《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附件5)一式3份,加盖部门公章。
(三)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需提供所填写业绩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
各部门请于12月11日前将以上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