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拓教师国际化视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项目合作协议,就选派教师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专业方向
选派人员可攻读以下专业(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专业):1、生物材料;2、陶瓷和无机物;3、腐蚀与防护;4、设计、时尚、商务;5、工程与冶金过程;6、聚合物、复合材料和碳材料;7、纺织技术。详细专业说明见附件1。
(二)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均可申报以上任意专业(如申报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需同时向现所在部门及申报专业所在部门申请)。各院(部)结合本部门师资队伍状况以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择优推荐。
具体条件如下: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两年(不含在外脱产学习时间)以上,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心健康,工作学习表现突出,专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大,学成回校后能够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
2、具有硕士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英语满足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的入学要求。
二、选派程序
(一)部门推荐。各院(部)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排序,并将推荐结果在部门公示后报人事处。
(二)学校推荐。人事处根据各院(部)推荐情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部门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拟定选派对象。对拟定的派出对象在校园网公示三天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英语培训。根据需要,对拟派人员进行10天左右的英语培训。
(四)面试。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共同组织面试,确定正式派出人员。
(五)派出。
1、正式派出人员由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2、派出教师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出国进修具体时间,并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签订《中原工学院资助教师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
三、相关待遇
(一)、派出教职工在规定的进修时间内,享受全额工资待遇,保留所聘岗位,工龄连续计算。
(二)、学校提供攻读博士学位全部学费。
(三)、每月发放生活费100美元。
(四)、提供出国去程及按期回国返程的各一次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五)、学成回校后,同等条件下,在骨干教师培养、职称评聘、干部任用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四、派出管理
(一)派出人员在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一个月内,主动与所在院(部)和人事处取得联系,告知联系方式,并与学校保持联络,每学期末与院(部)、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联系一次,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二)派出人员在学习结束时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留学总结报告(不少于五千字)。
五、相关问题
(一)派出人员学成回校工作后,在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十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须经学校同意。对于服务年限不满提出调离者,脱产进修期间学校支付的工资及学费、生活费、路费等全部费用按每年10%折算,扣除已服务年限后退还学校。
(二)派出人员在毕业后须按时回校工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延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不归者,需退还学校为其支付的工资及学费、生活费、路费等全部费用外。
(三)派出人员需确定一名以上担保人,其中第一担保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派出人员进修期间,担保人应与其密切联系,认真协助学校督促派出人员履行协议并按期回校工作。如进修人员发生违约行为,担保人应协助学校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如派出人员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由担保人承担进修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六、选派工作是开拓教师国际化视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有效手段,对我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希望各部门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本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积极选派。
七、报送材料
(一)部门推荐报告,报告中需注明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中原工学院选派教师赴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于请于2015年7月9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62506818。
人事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