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
各直属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3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法•崇廉•明德——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作品报送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表演艺术类:由团委负责征集,择优选报不少于5件。
书画摄影类:校工会负责征集教工作品,择优选报不少于5件;团委负责征集学生作品,择优报送不少于5件。
艺术设计类: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征集,择优选报不少于5件。
网络新媒体类:由新闻传播学院负责征集,择优选报不少于5件。
欢迎全体师生踊跃参与,上述部门之外的师生作品可直接报送党委宣传部。
所有选报作品在6月3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思政科杨方超,并将填写好的《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发送至杨方超OA。学校将对作品进行初审,择优选送。
宣传部联系人:杨方超,69975798,15936209681
四、作品表彰
选送作品由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结合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项。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集中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特别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要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充分发动,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宣传力度,为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选送,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党委宣传部 纪委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