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成果管理水平,建立教学成果档案管理沟通平台,我校开发了“教学成果信息档案管理系统”,现组织进行教学成果的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在中原工学院主页,登录统一信息门户网,在右侧个人服务(教职工)中点击“教务信息”。
2、登记人员:所有项目需由项目主持人按照相应模块录入信息,由院(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录入信息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二、登记范围
1、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各项目的发文时间为准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2、登记内容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优秀教材、优秀教学业绩、学科竞赛教学成果、重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研论文等。
三、权限分配
1、普通教师具有添加、审核前删除修改、浏览等功能。
2、院系管理员具有所在院系范围内添加、删除、审核浏览等全部权限。
四、其他事项
1、在教学信息档案管理系统试用的过程中,信息量较大,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录入、审核工作,录入结果将作为教学成果奖励的依据。
2、如有校外人员,可在备注栏中添加说明。
3、在录入信息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62506607;62506005。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