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各系(部)辅导办:
暑假将至,学生离校。为使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特将暑假申请勤工助学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需要勤工助学的用工部门,在6月18日16:00前按要求填写《部门勤工助学申请表》,上交学生处审批(北区:主教楼137室,南区:2#实验楼108室)。
2、 各系(部)辅导办统计上报各区暑假勤工助学(家在外省、确实需要勤工助学的)学生名单,在6月21日16:00前上交学生处。
3、 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各系(部)辅导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逾期不予安排。《部门勤工助学申请表》可到学生处领取或从网上下载。
学 生 处
2004年6月15日
部门勤工助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