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校津贴转为工商银行代发后,由于个别部门的数据资料申报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全校津贴的发放。为保证津贴准确及时地发放,现将津贴发放中的一些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经办人员注意。
1. 各部门请将本部门《存款明细表》电子表格发送到财务处电子信箱(财务处信箱为:csdyj@zzti.edu.cn)(不再发送至劳资科),以便及时进行汇总。《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一式两份按原格式报送财务处。《津贴课时费发放单》按原格式报送财务处和劳资科各一份。
2. 《津贴课时费发放单》中“税金”一栏的计算公式请加“四舍五入”函数并保留两位小数到“分”位,公式为:“=ROUND(应发数小计栏*税率,2)”。
3. 津贴课时费发放单中“实发金额”栏等于应发数“小计”栏减去“税金”栏。
4. 《存款明细表》电子表格中“实发金额”栏必须与《津贴课时费发放单》中“实发金额”栏数据一致。本单元格必须设置为数值型,不能设为其它类型。否则,无法制作银行数据盘,将影响你部门的津贴发放。
5. 请仔细核对本部门职工的存折帐号。如有新开户或更换帐号请及时更新,以免发生错发事故。
财务处
200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