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下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人事代理先进立户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豫人社人才[2014]9号),我校荣获2013年度人事代理先进立户单位荣誉称号,李东老师荣获了2013年人事代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3年,人事处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积极配合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认真学习人事代理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办事程序,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努力为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制人员做好服务,为学校可持续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蔡淑静/文)